三都水族自治县村寨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二章 生活垃圾治理第十五条有效村寨生活垃圾运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及时清运;(二)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扬撒、遗落及滴漏;(三)科学规范作业流程,及时清理作业场地,保持垃圾中转站、收集转运点和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四)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