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村寨生活垃圾运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及时清运;

(二)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扬撒、遗落及滴漏;

(三)科学规范作业流程,及时清理作业场地,保持垃圾中转站、收集转运点和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四)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