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有效对未依法实施土地征收、违法用地情节严重,或者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利益的,暂停办理该地区新增建设用地手续。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