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