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土地利用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土地权利清晰;(二)安置补偿到位;(三)不涉及法律经济纠纷;(四)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明确;(五)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