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建设用地第三十一条有效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以及征收土地公告,应当至少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务公开栏发布。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