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移装电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并进行安全评估。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移装:(一)经过非法改造、修理的;(二)技术资料不齐全且无法提供的;(三)经检验不合格的;(四)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等规定的其他情形。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