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第二十五条有效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电站和船舶应当及时回收残油、废油,禁止排入水体。禁止向水体倾倒水电站垃圾和船舶垃圾。水电站、码头应当及时清理其管理范围内的漂浮物和淤积物。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4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