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电站和船舶应当及时回收残油、废油,禁止排入水体。

禁止向水体倾倒水电站垃圾和船舶垃圾。

水电站、码头应当及时清理其管理范围内的漂浮物和淤积物。

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