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工作中,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