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应当坚持政府引导、村民自主、社会参与,遵循规划先行、整体保护、突出特色、活态传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促进发展的原则。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