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第十条有效鼓励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在本省依法建立或者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企业联合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联合培养研发团队和技术人才。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28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