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四条有效人大街道工委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联系代表、联系群众、视察调研、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推动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