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因一方过错导致集体合同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除应当继续履行集体合同外,还应当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