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三章 集体合同的签订第二十一条有效集体合同生效后,企业应当在十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