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二章 服务设施第十一条有效民政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按照城乡一体、就近便利、相对集中、医养康养结合的原则,组织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推动构建“十五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应当与医疗卫生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并在有关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落实。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