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柞蚕产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产业规划第八条有效柞蚕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应当尊重自然规律和市场规律,经过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认真听取科研机构、蚕场权属人和使用人、柞蚕产品经营者、加工企业等社会公众的意见。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