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留住人才第三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基础前沿研究突出原创导向,社会公益性研究突出需求导向,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评价突出市场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发挥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专业组织、行业协会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健全组织评价、专家评价、市场评价、社会评价等相结合的有利于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7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