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引进人才第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产业紧缺人才编制池,提供产业紧缺人才事业编制,专门用于为本市科技含量高、设备工艺先进、管理体系完善、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发展招聘紧缺人才。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