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业全产业链招商,引进产业链头部企业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推动规模种养、精深加工、中央厨房、商贸物流、智慧农业等成规模、高质量的农业项目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龙头企业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项目资金、示范评定、融资贷款、保险保费、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龙头企业立足地方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综合效益,强化品牌发展能力,增强农产品竞争力,提升联农带农水平。

发挥产业联盟、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开展行业规范、技术服务、市场推广、品牌培训等服务。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