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热线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统一受理、分类处理诉求事项;(二)督办考核接诉即办工作;(三)开展接诉即办队伍建设和人员业务培训;(四)汇总并分析研判诉求数据;(五)其他需要承担的事项。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