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热线工作机构统一组织受理诉求事项,通过文字、语音等形式全面、准确、规范记录诉求内容及类别、诉求提出时间、诉求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形成诉求工单。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