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第二章 诉求受理与办理第十四条有效诉求人应当如实表达诉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信息,配合诉求办理工作。诉求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利用热线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骚扰、侮辱、威胁热线受理人员,不得无正当理由反复使用、长时间占用热线资源。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