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四章 融合发展第四十一条有效本市推动公共文化设施与旅游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实施公共文化场所宜游化改造升级;鼓励公益性文化单位、专业文艺院团与景区、景点等旅游场所合作,推出精品演出剧目。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