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本市推动公共文化设施与旅游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实施公共文化场所宜游化改造升级;鼓励公益性文化单位、专业文艺院团与景区、景点等旅游场所合作,推出精品演出剧目。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