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本市传承古都文化,通过公共文化服务展现和阐释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河湖水系、城址遗存等历史文化遗产所承载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