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四章 融合发展第三十六条有效本市弘扬红色文化,挖掘重大纪念日、革命历史事件蕴含的红色文化价值,加强红色文化主题文艺作品创作,培育红色文化重点品牌;依托北大红楼、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香山革命纪念地等革命活动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活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