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二章 设施建设与管理第二十条有效本市推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吸收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和公众参与管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