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第二章 投资自由便利第七条有效本市应当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特别措施),在临港新片区实施。临港新片区实行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措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临港新片区根据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总体部署,有序推进电信、科研和技术服务、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扩大开放;对于国家在其他领域的扩大开放政策措施,临港新片区争取先行先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