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本市促进临港新片区和长三角其他地区的协同发展,逐步放大临港新片区辐射带动效应。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