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第三章 贸易和运输自由便利第十六条有效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临港新片区实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对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内外一致的原则管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