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供热条例/第三章 供热管理第十四条有效供热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供热企业不得转让、出借供热经营许可证。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