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第四章 监督保障第六十条有效对承担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康复服务定价机制,加强对其准入、退出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