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第四章 监督保障第五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残疾人康复机构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残疾人人身安全和康复效果。残疾人联合会接受政府委托对残疾人康复机构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运行情况等进行评估,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管理情况和评估结果应当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资助扶持的依据。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