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第四章 监督保障第四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机构和残疾人联合会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医疗救助、康复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费用按照规定及时支付,保障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