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第三章 康复服务/第二节 康复与教育融合第四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群团组织应当支持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社会组织开办公益超市,开展手工制作、文创项目等活动,鼓励适龄残疾人参与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帮助其实现庇护性就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