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第三章 康复服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三条有效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残疾人康复活动,提供日常照料、心理疏导、情感慰藉等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