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预防和康复相结合,平等普惠和特别扶助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