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支持各级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通过志愿服务队伍和帮扶联系机制,对未成年人开展思想教育、法治宣传、心理疏导和特殊帮扶。

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企业、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对未成年人开展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就业培训、行为矫治等活动。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