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依法对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及国家机关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情况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有关单位应当及时调查处理新闻媒体报道或者反映的问题,通报调查处理情况。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