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机关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建立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和带头使用低碳、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以及再生产品,节约使用办公用品,按照定额指标用能、用水。餐饮、娱乐、宾馆和交通运输等服务性行业,应当采用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减少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产品。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