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和公布燃煤以及其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限燃区,并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