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抗震设防工程投资所需经费纳入工程总概算。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