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并且合理安排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用地。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科普场馆、设施用地,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作他用。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