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调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