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调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依法合理、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及时便民、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