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移民搬迁安置点,未按照规定规划和建设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