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二章 建设与管理第十九条有效鼓励和支持通过文化展演、竞技比赛等方式,利用铜鼓坪、鼓楼、芦笙场、风雨桥、乡村戏台等传统文化空间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传播。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