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以长征文化为代表的红色文化,结合民族文化、生态文化和历史文化等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