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科学普及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志愿者培训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社会科学普及志愿活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7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