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科学普及队伍建设,选拔、培养和储备社会科学普及人才,建立社会科学普及人才库,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社会科学普及队伍。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企业设立社会科学普及岗位。

县级以上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应当建立社会科学普及指导员制度,遴选、聘任社会科学普及指导员,指导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