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建立与社会科学普及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保障社会科学普及所需资金。各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拨付的社会科学普及经费应当及时足额拨付。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7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