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二十一条有效商场、医院、广场、公园、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经营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利用相关设施宣传社会科学知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